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,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,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《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》等3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,现公开征求意见。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,可登录生态环境部网站(http://www.mee.gov.cn)“意见征集”栏目检索查阅。
各机关团体、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。请于2026年3月9日前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,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,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。
联系人:生态环境监测司 王孝程
电话:(010)65646238
邮箱:wangluochu@mee.gov.cn
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
邮编:100006
附件
1.《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(征求意见稿)》
2.《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(征求意见稿)》编制说明
来源:生态环境部
010-82035092
hcxj@cnsria.org.cn
